國民黨籍議員李慶信在應酬後,帶著一名女子到議會的研究室過夜,李慶信妻子和兒女隨後委託徵信機構衝進研究室拍照...
夫妻之一方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他方得向法院訴請離婚
一.重婚。
二.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。
三.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。
也可委託徵信機構協助幫忙
其實這社會很不公平,有的時候你明明就知道對方要吃定你,卻莫可奈何;有的時候你明知道你的另一半有外遇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