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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何時請滿月酒」簡訊揭姦情

本文轉貼於今日新聞

【張沛森╱桃園報導】桃園一名已婚商人搞外遇,背著妻和情婦交往五年多都未被妻發現。一年前情婦為他產下一子,小孩滿月時情婦傳簡訊問商人:「何時請滿月酒?」事後商人未刪除簡訊,無意間被妻查覺才露餡,妻狀告情婦妨害家庭,法官昨判情婦五月徒刑,可易科罰金。

遭判刑的情婦周可蓁(三十二歲)承認和有婦之夫陳立章(四十二歲)有姦情,但她向法官辯稱,陳妻早知丈夫和她有關係,還曾傳簡訊給她:「我不要我先生了,只要他每月匯十萬元給我就好了。」其後因其夫無法按月支付,才藉口提告,企圖以「配偶縱容或宥恕者不得提出告訴」免責,但她卻拿不出證據,未獲法官採信。

通姦得子友起鬨擺酒

法官調查,二○○二年六月間,周女和陳立章認識,兩人很來電進而交往;周女明知陳為有婦之夫,兩人卻每星期至少一次,在周女中壢租屋處或汽車旅館通姦,去年九月周女並為陳男產下一子。

陳男喜獲麟兒的消息在兩人的朋友間傳開後,紛紛起鬨要他們請滿月酒;周女為此曾傳簡訊詢問陳男:「小孩已滿月,何時請滿月酒?」後來也熱鬧地請了滿月酒,而陳妻一直被蒙在鼓裡,讓陳遊走於兩女之間。

然百密一疏,陳男事後卻未將周女的簡訊刪除,結果事隔三個月,陳妻在丈夫手機裏發現這則簡訊,才知丈夫外遇生子,憤而怒控丈夫和周女兩人妨害家庭,後來撤回對丈夫的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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